
关于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
“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FOF)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即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
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三个
月后的月度对日止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基金运作方式
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在开放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 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
(FOF)A (FOF)C
下属基金的基金代码 020311 020312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目前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情况,若截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 50 个
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入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