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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融资APP 准备港股IPO!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辞北京德皓国际,聘毕马威华振!


发布日期:2025-09-14 21:36    点击次数:85

证券融资APP 准备港股IPO!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辞北京德皓国际,聘毕马威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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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不再续聘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北京德皓国际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成立日期:2012年7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怡,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杨睿,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罗杨睿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马于翀,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于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已为公司提供2年年报审计服务(2023年—2024年),此期间北京德皓国际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北京德皓国际、毕马威华振友好沟通,公司不再续聘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德皓国际、毕马威华振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毕马威华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考虑到毕马威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毕马威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 年起,毕马威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毕马威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毕马威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料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为深入推进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对接,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上市”)。公司正在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相关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待具体方案确定后,本次H股发行上市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和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审核。本次H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7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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